甘肅省體育運動學校文化課教學研究會工作章程
2016-02-28 1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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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:甘肅省體育運動學校文化課教學研究會(簡稱:運動校教學研究會),是全省中等專業(yè)體育運動學校校際間的專題研究委員會,接受省體育局業(yè)務處室的工作指導。
第二條:運動校教學研究會受省體育局業(yè)務處室委托,負責開展全省中等專業(yè)體育運動學校文化課新教材、新科目、新教學形式與方法的研究活動;組織向主管部門、學校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議。
第三條:運動校教學研究會每年組織1—2次研究交流活動,活動由10所體育運動學校輪流承辦,具體承辦單位在上次活動中確定,費用主要以自籌為主,省體育局業(yè)務處室給予適當資助。
第四條:運動校教學研究會的任務和工作職責:
1、緊緊圍繞體育運動學校的發(fā)展主題,以培養(yǎng)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和其他復合型體育人才為目的,積極開展研究工作,活躍運動校教學活動,豐富運動校文化生活。
2、團結廣大教練員、教師,為運動校的建設發(fā)展出謀劃策,做出貢獻。
3、加強校際間聯絡和信息溝通,互相交流新的教學工作經驗。
4、完成省體育局業(yè)務處室交辦的研究項目和其它工作。
第五條:運動校教學研究會的活動內容:交流總結工作;推介成果;制定新的工作計劃等。
第六條:運動校教學研究會設主任一人,常務副主任一人,副主任由各校分管教學的校長、副校長或教務科長擔任,委員:若干名。上述人員組成由各體育運動學校推薦,并報省體育局業(yè)務處室備案。
第七條:本條例自運動校教學研究會籌委會通過之日生效,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本會。
二00五年五月